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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要求| CL01:2018版与2006版差异对照比较

发布者:中国认可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58

01

CNAS-CL01:2018 

标题 6.1 总则 

条款号 6.1 

6.1 总则

实验室应获得管理和实施实验室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CNAS-CL01:2006

 

差异分析:新条款。

 

02

CNAS-CL01:2018 

标题 6.2 人员 

条款号 6.2.1 

6.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CNAS-CL01:2006

条款号 5.2.3 

5.2.3 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差异分析:

1. 不再区别在培员工、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全部纳入“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
2. 对人员监督放入6.2.5中;
3. 增加了人员“应行为公正”的要求。

 

03

CNAS-CL01:2018 

标题 6.2 人员 

条款号 6.2.2 

6.2.2 实验室应将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职能的能力要求制定成文件,包括对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经验的要求。

 

CNAS-CL01:2006

条款号 5.2.1 

5.2.1 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
注1:某些技术领域(如无损检测)可能要求从事某些工作的人员持有个人资格,实验室有责任满足这些指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殊技术领域标准包含的,或是客户要求的。
注 2:对检测报告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责的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验以及所进行的检测方面的充分知识外,还需具有:
——用于制造被检测物品、材料、产品等的相关技术知识、已使用或拟使用方法的知识,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或降级等方面的知识;
——法规和标准中阐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识;
——对物品、材料和产品等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偏离所产生影响程度的了解。

 

条款号 5.2.3 

5.2.3 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 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 工作。

 

条款号 5.2.4 

5.2.4 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差异分析:

1. 此条款针对的是岗位要求;
2. 强调将能力要求“制定成文件”;
3. 删除了“注”;
4. 简化了对培训的要求,删除了5.2.2条款,即删除了“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蚜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应评价这些培训活动有效性”,对培训的要求更为简洁。

 

04

CNAS-CL01:2018 

标题 6.2 人员 

条款号 6.2.3 

6.2.3 实验室应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CNAS-CL01:2006

条款号 5.2.1 

5.2.1 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
报告和校准的人员的能力。
注2:——对物品、材料和产品等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偏离所产生影响程度的了解。

 

条款号 4.1.5 a)

4.1.5 a) 实验室应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预防或减少这些偏离的措施。

 

差异分析:基本内容等同,更简练。5.2.1注2虽被删除,但是 一句偏离的部分仍有所涉及。

 

05

CNAS-CL01:2018 

标题 6.2 人员 

条款号 6.2.4 

6.2.4 实验室管理层应向实验室人员传达其职责和权限。

 

CNAS-CL01:2006

条款号 5.2.4 

5.2.4 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注: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当规定以下内容:
——从事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方面的职责;
——检测和/或校准策划和结果评价方面的职责;
——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
——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方面的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资格和培训计划;
——管理职责。

 

条款号 4.1.6 

4.1.6  管理者应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

 

差异分析:

1.此处强调应让实验室人员知道其工作职责,所以应与5.2.4条款对应;
2. 描述方式变化,没有使用工作描述的用词,也删除了相应的注。

 

06

CNAS-CL01:2018 

标题 6.2 人员 

条款号 6.2.5 

6.2.5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 确定能力要求;
b) 人员选择;
c) 人员培训;
d) 人员监督;
e) 人员授权;
f) 人员能力监控。

 

CNAS-CL01:2006

条款号 5.2.2

5.2.2 实验室管理者应制订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应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条款号 5.2.5 

5.2.5 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息应易于获取。

 

差异分析:基本内容等同,但更为简洁。对人员的监督明确是在授权前。对人员能力监控是在授权后。

 

07

CNAS-CL01:2018 

标题 6.2 人员 

条款号 6.2.6 

6.2.6 实验室应授权人员从事特定的实验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a) 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b) 分析结果,包括符合性声明或意见和解释;
c) 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 

 

CNAS-CL01:2006

条款号 5.2.5 

5.2.5 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定类型的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的设备。……

 

差异分析:

1.内容有所调整,但是增加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2. 删除了对设备的授权,只要对检测或校准活动进行了授权,检测或校准中应使用的设备就有相应的授权了。

 

08

CNAS-CL01:2018 

标题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6.3.1 

6.3.1 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注:对结果有效性有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污染、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音和振动。 

 

CNAS-CL01:2006

标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5.3.1 

5.3.1 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
实验室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条款号 5.3.2 

5.3.2 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时,应停止检测和校准。

 

差异分析:

1. 删除了“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
2. 用“结果有效性”取代了“测量质量”;
3. 将5.3.2中举例说明影响结果有效性的因素改为“注”。

 

09

CNAS-CL01:2018 

标题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6.3.2 

6.3.2 实验室应将从事实验室活动所必需的设施及环境条件的要求形成文件。

 

CNAS-CL01:2006

标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5.3.1

5.3.1 …...对影响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差异分析:内容基本等同。

 

10

CNAS-CL01:2018 

标题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6.3.3  

6.3.3 当相关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CNAS-CL01:2006

标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5.3.2 

5.3.2  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差异分析:用“结果有效性”取代了“结果的质量”。

 

11

CNAS-CL01:2018 

标题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6.3.4 

6.3.4 实验室应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的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a) 进入和使用影响实验室活动区域的控制;

b) 预防对实验室活动的污染、干扰或不利影响;

c) 有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区域。

 

CNAS-CL01:2006

标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5.3.4 

5.3.4 应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实验室应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条款号 5.3.3 

5.3.3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差异分析:

1. 强调应实施、监控并定期评审控制设施的措施”。 
2. 删除了5.3.5,取消了对“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的要求。

 

12

CNAS-CL01:2018 

标题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6.3.5 

6.3.5 当实验室在 控制之外的地点或设施中实施实验室活动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中有关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CNAS-CL01:2006

标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条款号 5.3.1 

5.3.1 …...在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测和/或校准时,应予特别注意。……

 

差异分析:

1. 要求没有实质变化;
2. 强调“在其 控制之外的场所或设施上从事活动时”,而原来只是要求“固定设施”;
3. 强调“应确保满足本文件中与设施及环境条件相关的要求”,原来只是要求“应予特别注意”。

 

13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1 

6.4.1 实验室应获得正确开展实验室活动所需的并影响结果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
注1: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有多种名称,包括标准样品、参考标准、校准标准、标准参考物质和质量控制物质。ISO 17034给出了标准物质生产者的更多息。满足ISO 17034要求的标准物质生产者被视为是有能力的。满足ISO 17034要求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的标准物质会提供产品息单/,除其他特性外至少包含规定特性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对于有证标准物质,息中包含规定特性的标准值、相关的测量不确定度和计量溯源性。
注2:ISO指南33给出了标准物质选择和使用指南。ISO指南80给出了内部制备质量控制物质的指南。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1 

5.5.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当实验室需要使用 控制之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差异分析:

1. 增加了设备包含的内容;
2. “当实验室需要使用 控制之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的要求。”单独作为一条6.4.2;
3. 增加了有关标准物质的注。

 

14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2 

6.4.2 实验室使用 控制以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对设备的要求。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1 

5.5.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当实验室需要使用 控制之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差异分析:基本等同5.5.1 一句话。

 

15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3 

6.4.3 实验室应有处理、运输、储存、使用和按计划维护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6  

5.5.6 实验室应具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注:在实验室固定场所外使用测量设备进行检测、校准或抽样时,可能需要附加的程序。

 

差异分析:等同5.5.6,删除了5.5.6的注。

 

16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4  

6.4.4 当设备投入使用或重新投入使用前,实验室应验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2 

5.5.2 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相应的规范要求。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或校准(见 5.6)。

 

差异分析:

1.新版简化表述了5.5.2后一句内容。验证的方法包括校准和核查;
2.此条款涵盖了5.5.9的要求,因此5.5.9被删除。

 

17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5  

6.4.5 用于测量的设备应能达到所需的测量准确度和(或)测量不确定度,以提供有效结果。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2 

5.5.2 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相应的规范要求。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或校准(见 5.6)。

 

差异分析:修改采用了5.5.2 句内容。

 

18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6  

6.4.6  在下列情况下,测量设备应进行校准:                 
——当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影响报告结果的有效性,和(或)
——为建立报告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对设备进行校准。
注:影响报告结果有效性的设备类型可包括:
——用于直接测量被测量的设备,例如使用天平测量质量;
——用于修正测量值的设备,例如温度测量;
——用于从多个量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设备。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2 

5.5.2 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相应的规范要求。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或校准(见 5.6)。

 

差异分析:

1. 新增“为建立结果报告的计量溯源性而需要校准设备”;在有些情况下,设备对结果的有效性影响很小,但测量结果是溯源至该设备的特性值,为确保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该设备也需要校准;
2. 新增注。

 

19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7  

6.4.7 实验室应制定校准方案,并应进行复核和必要的调整,以保持对校准状态的可度。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6.1 

5.6.1 总则
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6.1 

5.5.2 用于检测、校准和抽样的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相应的规范要求。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或校准(见 5.6)。 

 

差异分析:

1. calibration program翻译成“校准方案”更为准确。校准方案中通常应包含:需校准的参数、测量范围、准确度或不确定度要求以及校准周期;
2. 5.6.1和5.5.2都有提到校准方案;
3. 校准方案的评估和调整是新增要求。

 

20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8  

6.4.8 所有需要校准或具有规定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使设备使用人方便地识别校准状态或有效期。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8 

5.5.8 实验室控制下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

 

差异分析:删除了“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改为“方便设备用户能够容易识别校准状态及有效期。”

 

21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9  

6.4.9 如果设备有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要求时,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以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经过验证表明能正常工作。实验室应检查设备缺陷或偏离规定要求的影响,并应启动不符合工作管理程序(见7.10)。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7 

5.5.7 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检测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实验室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见 4.9)。

 

差异分析:基本等同。

 

22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10  

6.4.10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对设备性能的心时,应按程序进行核查。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10  

5.5.10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差异分析:

1. 扩大了期间核查的适用范围。需要校准的设备可能需要期间核查,不需要校准的设备也可能需要再次核查,以确定设备持续满足方法的要求;
2. 是否需要期间核查取决于设备的稳定性。

 

23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11 

6.4.11 如果校准和标准物质数据中包含参考值或修正因子,实验室应确保该参考值和修正因子得到适当的更新和应用,以满足规定要求。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11 

5.5.11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

 

差异分析:增加了参考值。

 

24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12  

6.4.12 实验室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设备被意外调整而导致结果无效。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12 

5.5.12 检测和校准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失效的调整。

 

差异分析:基本等同。

 

25

CNAS-CL01:2018 

标题 6.4 设备 

条款号 6.4.13 

6.4.13 实验室应保存对实验室活动有影响的设备记录。适用时,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设备的识别,包括软件和固件版本;
b) 制造商名称、型号、序列号或其他 性标识;
c) 设备符合规定要求的验证证据;
d) 当前的位置;
e) 校准日期、校准结果、设备调整、验收准则、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或校准周期;
f) 标准物质的文件、结果、验收准则、相关日期和有效期;
g) 与设备性能相关的维护计划和已进行的维护;
h) 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装或维修的详细息。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5 

5.5.5 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每一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该记录至少应包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 性标识;
c) 对设备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见 5.5.2);
d) 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f) 所有校准报告和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g) 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适当时);
h)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差异分析:

1、a)增加固件型号;
2、删除制造商的说明书,移至文件控制。制造商说明书是外部文件,而非记录;
3、f) 新增关于RM的相关要求。

 

26

CNAS-CL01:2018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3  

5.5.3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 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合适的实验室有关人员取用。

 

差异分析:删除,被6.2.6所覆盖。

 

27

CNAS-CL01:2018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4 

5.5.4 用于检测和校准并对结果有影响的每一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 性标 识。

 

差异分析:删除,被6.4.13 b)覆盖。

 

28

CNAS-CL01:2018 

 

CNAS-CL01:2006

标题 5.5 设备

条款号 5.5.9 

5.5.9 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
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差异分析:删除,被新版6.4.4所覆盖。

 

29

CNAS-CL01:2018 

标题 6.5 计量溯源性 

条款号 6.5.1  

6.5.1 实验室应通过形成文件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与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建立并保持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每次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注1:在ISO/IEC指南99中,计量溯源性定义为“测量结果的特性,结果可以通过形成文件的不间断的校准链与参考对象相关联,每次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注2:关于计量溯源性的更多息见附录A。

 

CNAS-CL01:2006

标题  5.6 测量溯源性

条款号 5.6.2.1.1 

5.6.2.1.1 对于校准实验室,设备校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确保实验室所进行的校准和测量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校准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与相应测量的 SI 单位基准相连接,以建立测量标准和测量仪器对SI 的溯源性。对SI 的链接可以通过参比 测量标准来达到。 测量标准可以是基准,它们是SI 单位的原级实现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为根据的SI单位约定的表达式,或是由其他 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标准。当使用外部校准服务时,应使用能够证明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实验室的校准服务,以保证测量的溯源性。由这些实验室发布的校准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结果(见5.10.4.2)。

 

差异分析:

* “计量溯源性”取代“测量溯源性”,与VIM术语一致。

1. 注1和注2均为新增;
2. 强调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30

CNAS-CL01:2018 

标题 6.5 计量溯源性 

条款号 6.5.2 

6.5.2 实验室应通过以下方式确保测量结果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CNAS-CL01:2006

标题  5.6 测量溯源性

条款号 5.6.2.1.1 

5.6.2.1.1 对于校准实验室,设备校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确保实验室所进行的校准和测量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差异分析:对计量溯源性的要求不再区分检测和校准活动,而是提出统一的要求,文本大量简化,没有显著差异。

 

31

CNAS-CL01:2018 

标题 6.5 计量溯源性 

条款号 6.5.2 a)

a) 具备能力的实验室提供的校准;或
注1:满足本准则要求的实验室被视为是有能力的。

 

CNAS-CL01:2006

标题  5.6 测量溯源性

条款号 5.6.2.1.1 

5.6.2.1.1 ...... 校准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与相应测量的 SI 单位基准相连接,以建立测量标准和测量仪器对 SI 的溯源性。对 SI 的链接可以通过参比 测量标准来达到。 测量标准可以是基准,它们是 SI 单位的原级实现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为根据的 SI单位约定的表达式,或是由其他 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标准。当使用外部校准服务时,应使用能够证明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实验室的校准服务,以保证测量的溯源性。由这些实验室发布的校准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结果(见 5.10.4.2)。

 

差异分析:5.6.2.1.1第二段后半部分

 

32

CNAS-CL01:2018 

标题 6.5 计量溯源性 

条款号 6.5.2 b)

b) 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并声明计量溯源至SI的有证标准物质的标准值;或
注2:满足ISO 17034要求的标准物质生产者被视为是有能力的。

 

CNAS-CL01:2006

标题  5.6 测量溯源性

条款号 5.6.2.1.2  

5.6.2.1.2 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照 SI 单位进行,这种情况下,校准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度,例如:
——使用有能力的供应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来对某种材料给出可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
——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
可能时,要求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差异分析:新条款。5.6.2.1.2是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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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标题 6.5 计量溯源性 

条款号 6.5.2 c)

c) SI单位的直接复现,并通过直接或间接与 或国际标准比对来保证。
注3:SI手册给出了一些重要单位定义的实际复现的详细息。

 

CNAS-CL01:2006

标题  5.6 测量溯源性

条款号 5.6.2.1.1 

5.6.2.1.1 对于校准实验室,设备校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确保实验室所进行的校准和测量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校准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与相应测量的 SI 单位基准相连接,以建立测量标准和测量仪器对 SI 的溯源性。对 SI 的链接可以通过参比 测量标准来达到。 测量标准可以是基准,它们是 SI 单位的原级实现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为根据的 SI单位约定的表达式,或是由其他 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标准。当使用外部校准服务时,应使用能够证明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的实验室的校准服务,以保证测量的溯源性。由这些实验室发布的校准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结果(见5.10.4.2)。

 

差异分析:描述发生变化,更加简化。

 

34

CNAS-CL01:2018 

标题 6.5 计量溯源性 

条款号 6.5.3 

6.5.3 技术上不可能计量溯源到SI单位时,实验室应证明可计量溯源至适当的参考对象,如:
a) 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的标准值;
b) 描述清晰的参考测量程序、规定方法或协议标准的结果,其测量结果满足预期用途,并通过适当比对予以保证。

 

CNAS-CL01:2006

标题  5.6 测量溯源性

条款号 5.6.2.1.2 

6.5.3 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照 SI 单位进行,这种情况下,校准应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度,例如:
——使用有能力的供应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来对某种材料给出可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
——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
可能时,要求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差异分析:基本相同。删除了“可能时,要求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35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1  

6.6.1 实验室应确保影响实验室活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
a) 用于实验室自身的活动;
b) 部分或全部直接提供给客户;
c) 用于支持实验室的运作。
注:产品可包括测量标准和设备、辅助设备、消耗材料和标准物质。服务可包括校准服务、抽样服务、检测服务、设施和设备维护服务、能力验证服务以及评审和审核服务。

 

CNAS-CL01:2006

标题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合并

条款号 4.5/4.6 c) 新内容注是新内容,为了说明6.6.1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差异分析:

1.新增内容,用于说明6.6条款中外部产品和服务的范围;
2.删除旧版中4.5.3,关于分包的责任应由合同来约定;
3.删除了4.5.4中关于分包方登记表的要求;
4.用于支持实验室的运作主要指能力验证服务以及评审和审核服务。

 

36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2  

6.6.2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6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差异分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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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2 a)

a) 确定、审查和批准实验室对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6.1/4.6.3

4.6.1 实验室应有选择和购买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政策和程序。还应有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和存储的程序。
4.6.3 影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差异分析:内容进行了简化。

 

38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2 b)

b) 确定评价、选择、监控表现和再次评价外部供应商的准则;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6.3/4.6.4 

4.6.3 影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4.6.4 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差异分析:内容进行了简化。

 

39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2 c)

c) 在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前,或直接提供给客户之前,应确保符合实验室规定的要求,或适用时满足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6.2/4.5.1/4.5.4

4.6.2 实验室应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检查或以其他方式验证了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
4.5.1 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能够按照本准则开展工作的分包方。
4.5.4 实验室应保存检测和/或校准中使用的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记录,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证明记录。

 

差异分析:内容进行了简化。

 

40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2 d)

d) 根据对外部供应商的评价、监控表现和再次评价的结果采取措施。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6.4  

4.6.4 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差异分析:新要求。

 

41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3 a)

6.6.3 实验室应与外部供应商沟通,明确以下要求:
a) 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6.3 

4.6.3 影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差异分析:内容进行了简化。

 

42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3 b)

b) 验收准则;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5.1 

4.5.1 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能够按照本准则开展工作的分包方。

 

差异分析:内容进行了简化。

 

43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3 c)

c) 能力,包括人员需具备的资格;

 

CNAS-CL01:2006

条款号 4.5.1 

4.5.1 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能够按照本准则开展工作的分包方。

 

差异分析:内容进行了简化。

 

44

CNAS-CL01:2018 

标题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条款号 6.6.3 d)

d) 实验室或其客户拟在外部供应商的场所进行的活动。

 

CNAS-CL01:2006

 

差异分析: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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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

一. 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其标志CMA的意义?

  CMA,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可按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性质是什么?

  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第三方产品合格认定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的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取得资质认定合格。这里所称的“公证数据”,是指面向社会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为他人决定、仲裁、裁决所出具的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数据,即除了具有真实性和科学性外,还具有合法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资质认定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三.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资质认定管理法规规定,经资质认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资质认定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 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资质认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 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 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 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 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五. 实验室资质认定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 个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 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 都实行了实验室认下、认可制度。90年代初,我国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可体系模型。

六. 实验室资质认定与实验室认可有何区别?

  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务资质认定资质、取得资质认定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实验室 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校准和/或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能用要求。

七. 实验室资质认定如何分级?如何组织实施?

  实验室资质认定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 级,由 认监委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资质认定办公室承办。不论是 级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 级还是省级,对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八. 实验室资质认定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目前资质认定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九. 目前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覆盖了哪些领域?

我国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已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安全防护、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开比较齐全的检测门类。

十. 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如何进行?

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是严格按照省或 资质认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 向省或 资质认定办公室提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 省或 资质认定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 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资质认定的评审准则,由省或 资质认定办公室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 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 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资质认定、资质认定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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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几年合作中,湘潭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 实验室认可供货及时,质量可靠,受到了各用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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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检测报告不被承认,怎么办?
某食品企业实验室在对生产车间委托检测的样品中,检测出部分参数不合格。但车间主任不承认实验室的检测报告,认为实验室无法证明自身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这一事件导致了企业质量管理的矛盾与纠纷。公司管理层决心规范质量管理,于是在建立实验室认可管理体系一年后顺利通过了 认可,取得了实验室认可。实验室严格按照管理体系规范化运作,每份报告都加盖了认可标识,检测报告得到了企业领导及各个部门的承认,类似事件再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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