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资产编号的废旧家具和设备等大件垃圾应按照规定由资产处及时清运处理。
3.建筑、装修垃圾由施工单位外运,须袋装化集中临时堆放,堆放期间做好标牌,告知施工项目、单位和堆放日期,施工结束应及时清运处理。
4.校园内的废旧自行车由保卫处负责处理。
5.大件垃圾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总务处提供临时堆放点,费用需申请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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